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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1-23 [浏览次数]:

各院(部):
   根据《咸宁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博士启动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 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 项目研究是否达到预期进度的目标和成果。
   3. 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湖北科技学院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以院(部)为单位,由各院(部)按本通知要求布置中期检查、审核汇总中期检查材料并统一报送,科研处将检查结果公示通报。
   2. 本次中期检查工作,采用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
   3. 请项目责任人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书》,然后后上报。
   4. 截止时间:2015年 11月13日前,
   5. 报送材料包括:
   (1)《中期检查报告书》原件2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2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期检查报告书》后装订)。
四、其他要求
   1.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将不再拨付二期经费。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