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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4年度我校获准部分省部级、市厅级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6-2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鄂教思政函〔2O14〕2号、鄂教思政函〔2O14〕3号、鄂卫通〔2O13〕20号、咸人社文〔2013〕175号等文件通知,我校获2014年度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5项,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1项,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项目1项,2013年度卫生厅科研项目9项,2012年咸宁市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项目3项。

根据《咸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咸学院科〔2009〕16号)精神,现对以上所立项目实行经费配套,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尽快通知到各项目负责人并按要求进行科研经费支出预算。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严格按计划落实研究工作,发表相关研究论文时需注明受资助类别及课题编号,科研处将按期组织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度获准部分省部级、市厅级科学研究立项及校内配套经费一览表




湖北科 技学院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