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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6-05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委组织部、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等《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4302号)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相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推荐范围: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

推荐名额:“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人选1

“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集体1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努力拼搏、开拓创新、勇于攀登、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同行中堪称楷模。

2、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爱岗敬业、艰苦奋斗,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国防等领域取得创新性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科研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先进事迹生动感人,有广泛的社会基础,为群众所公认。

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以及党、政、军、群机关工作人员,除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外,不纳入推荐范围。

(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国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业、国防等领域取得重要成果,产生重大的经济社会效益,作出突出贡献,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

2、有合理的专业和年龄结构。集体中有具有优良道德品质和强烈创新精神、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研究创新能力、具备战略眼光、善于组织管理的带头人和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究创新骨干。

3、建立科学的内部运行管理机制,倡导科学求实、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精神,努力营造生动、活泼、民主、团结,有较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优秀团队。

三、选拔推荐程序及办法

1、      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向所在院部提出申请,由院部将推荐人选或候选先进集体相关材料,以书面报告报人事处。

2、      推荐人选或候选先进集体经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向省人社厅报送。

四、报送材料项目

为了方便各单位申报人员,现暂只需提交下列材料:1、申报人选或候选先进集体事迹材料(1份)(先进事迹要有代表性,主要贡献,以写实为主,实事求是,不超过3000字);2、有关证书、代表论著、论文、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的汇总目录(1份)、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或《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表》11份。待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再按人社厅要求申报所需材料(见人事处网页,相关表格请从人事处网页下载)。

五、时间安排

为保证及时向省人社厅申报,各单位推荐材料务必在69日下午下班前交院人事处,超过时限按弃权处理。

附件: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

      2、《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候选单位推荐表》

                                湖北科技学院人事处

                                   201464

附件1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最高学历


职  称


工作单位


政治面貌


电  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推荐地区部门意见










附件2

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

先进集体名称


负责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主要成员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主要成员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主要成员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主要成员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手机


主要事迹


推荐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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