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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科技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13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8年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奖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请对象、奖励范围、工作程序、申报材料等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鄂教高[2006]2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成果范围

2018年在校的普通本、专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经学校推荐可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范围包括: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科学成果、学术论文和文学作品等。

三、申报条件

各院(部)在组织申报时应严格执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修订)的通知》文件精神推荐成果,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推荐。除《办法》规定的成果范围外,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7.已获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比赛奖励的成果。

四、申报材料

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工作以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材料由院(部)统一提交(采取电子方式):

1.《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附件1)。申报表设置为A4纸型,正文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填写,填写完整后附相应盖章;

2.成果原件。学术论文须扫描原刊封面、封底、目录、刊号页及正文部分。其他纸媒类型成果参照学术论文提供(文学类作品原件章节较长的,可提供全文扫描件或提供简介及精彩章节节选);多媒体类型成果可提供不超过5分钟的视频介绍材料(MP4格式,分辨率640*480)。如有被“三大检索”等收录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还应提供被SCI、EI、ISTP、SSCI、CSSCI收录情况的检索报告(须国家认定权威检索机构盖章,报告含有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指标);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鉴定材料、成果设计方案、实物展示图片(格式JPG,分辨率150dpi以上)等;

4.《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

以上1-3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原件后制成PDF文件(分辨率150dpi以上,大小控制在5MB以内),每项成果单独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高校名称-成果科类-校内推荐序号。

五、申报时间

请各院(部)教学办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积极组织,于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分类汇总报送教务处。学校将对各院(部)申报的成果进行校级评审,并将推荐申报材料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联系人:程晓玲 电话:8265010;Email:564046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