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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公示版)

[发表时间]:2026-09-14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精准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学校的工作要求,落实以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不让一个学生因贫是失学”为目标,旨在精准识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资助资源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通过规范流程与动态管理,切实帮助困难学生缓解经济压力,保障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助力其安心完成学业、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实效切实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长。


二、认定程序

(一)组建学院认定工作组

 长:石裹莹

职责:负责本院系贫困生认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审核本院系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和具体安排对最终认定的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进行审批确认对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异议和争议进行最终裁定对认定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负总责

副组长:乐建兵  周皎石  

职责:在组长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认定工作的各项环节指导班级评议小组开展工作,解答政策疑问对各班级提交的评议结果和相关材料进行复核负责审核公示内容,处理公示期间的异议反馈按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协助组长处理突发情况和复杂个案

 员:张俭、吴迪、刘钰蓉、周宏福、张玲、曾德辉、

张玉霞

  职责:向所负责班级学生宣传认定政策、申请条件和指导学生按流程进行申请接收并初步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检查完整性和真实性主持班级民主评议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对存疑情况进行电话家访或谈心谈话核实严格保护申请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评议细节和材料内容关注已认定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后续情况,及时反馈变动信息

(二)宣传动员(责任人:乐建兵、周皎石,各组员)

充分运用主题班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全覆盖宣传,面向全体学生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程序与资助政策,做到政策广覆盖、学生人人知晓认定流程。同步强化资助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立德修身,诚信为本”的价值理念,自觉做到如实申报、诚信参评,切实实现资助工作精准识别、精准资助。


学生申请(各组员对学生进行申请指导,截止9月19日24:00)

凡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必须通过“智慧湖科”—“学工系统”或电脑版“网上办事大厅”—“学工系统”进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按系统提示依次填报信息。逾期未完成线上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资格。

重点保障人群无需上传证明材料,其他类学生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重点保障人群如自愿放弃身份认定的学生,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讲明资助政策,帮助消除心理问题,实际评估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经过年级辅导员教育引导后,仍坚持放弃的,要做好登记,也需要登录系统,提交(附件4)签字版PDF扫描件。

请各班级组织全体学生签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知情确认函》(附件5),做到全员覆盖、不漏一人。

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在“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签字区”集中进行签字;放弃认定(不申请)的学生在“自愿放弃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签字区”集中进行签字;上一学年或本学年属于全国重点保障的特殊群体学生,但本人自愿放弃贫困生认定的,也需在放弃确认处签字。有外出实习、见习的班级,可组织开展线上签订,确保全体学生全部完成签署。

新生年级辅导员须对申请学生开展首次谈话,摸排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并留存谈话记录。全国系统下发的特殊群体信息仅作参考,辅导员须逐一核实确认;学生自述属于特困群体但不在名单内的,须核实证明材料后方可认定。


(三)班级评议(责任人:各班导师和班级评定小组成员)

各年级辅导员登录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应用,在“审批管理”环节导出所辖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登记表PDF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后交由班级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议(可参考选用附件6量化评议表);评议过程要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做好班级评议会议记录及评议材料。

班级认定结果在班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严禁泄露学生敏感信息,到期及时撤下公示,公示图片至少保存2张备查;公示结束后,年级辅导员将认定档次录入系统(只可一一录入,不可批量),提交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复审。


(四)学院评审(认定工作组成员)

学院召开认定工作组评审会,审议全院结果,并在全院范围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同样做好隐私保护及到期撤稿工作,公示图片至少保存2张备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审核(可批量审核)报送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可批量审核)。

按照(附件10)目录要求,对归档材料进行胶装。归档材料包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方案、学院认定工作组名单公示、班级评议小组名单公示、知情确认函、家庭经济困难班级民主评议记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会议记录、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数据报送表。所有归档页面须加盖学院公章(今年不再收集申请表及确认表),1019日前交至资助中心(同时提交胶状版材料的PDF扫描件至丁文老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建设,规范人员遴选。本次认定实行“班级—年级—学院—学校”四级管理机制,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统筹全校工作,各学院工作组负责本院审核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开展班级民主评议。各级组织需严格筛选评议代表,严守回避原则,选拔公正负责、能够切实履职的人员,保障评议工作严谨规范。

(二)加强政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的基础性环节,政策性强、敏感度高,事关学生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奖助学金评审及校内助学工作成效。各学院需压实工作责任,督促辅导员、班导师及评议小组成员吃透认定细则与工作要求,精准落实重点保障家庭学生认定工作,贴合防返贫、乡村振兴工作大局。

(三)强化过程监管,压实工作责任。各班级需落实全过程督导管理,严把班级评议首道关口,重点核查重点保障家庭学生资质,细致核实各类申请材料,落实“谁认定、谁负责”责任制。同时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对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取消认定资格、追回资助资金,记入诚信档案并公示。针对离校休学、严重违纪、铺张浪费等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动态取消认定资格。

(四)把握工作节点,精准填报信息。各班级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推进认定各项工作,有序完成材料逐级上报,同步做好学工系统信息审核填报,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