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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科学〔2016〕33号 湖北科技学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发表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

按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的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推动学校转型发展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创业激情、提升创业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为先导,以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模式为重点,坚持课内和课外、校内和校外、普及和提高、训练和竞赛、创新和创造、创业和就业“六个相结合”原则,构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平台,丰富功能互补的实践资源,落实行之有效的保障机制,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学校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整体构建符合我校实际、体现我校特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体系。

二、工作目标

系统构建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体系,全面提升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力争到2020年设立创新班30个左右,组建创新小组100个以上,扶持创新创业学生500名以上,聘任创新创业导师100名以上,国家级竞赛获奖50项以上、省级竞赛获奖200项以上。

三、工作举措

(一)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意愿

1.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课程体系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开设相关创新创业课程;创新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手段,及时介绍创新创业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编写符合我校实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教材。

2.加强创新创业师资建设

学校逐步建设一支创新创业教育的专职师资力量,鼓励和支持有能力的老师参与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参与创新创业工作量,计入年终量化考核,在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鼓励、支持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老师到企业、研究所等社会单位挂职锻炼,参与社会行业的创新创业实践;聘请社会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校外专家学者和优秀校友为创业导师、产业教授,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高水平创新创业导师队伍。

3.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专业培训与实践

在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的基础上,开设创新创业实验项目;校内基础实验室、实训基地,在完成正常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对学生全面开放,鼓励学生利用第二课堂和业余时间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支持教师吸纳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和研究团队,支持学生开展科研课题研究、参加校内外学术活动和发明创造等科技创新活动,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提供经验交流、成果展示、共享资源的机会;进一步加强校内各创业训练基地服务条件和功能,加快校外创业实训基地建设,通过校企合作,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持和资源支持。

4.建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制度

制定《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将创新创业教育统一纳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申请、认定、入库、查询与评价的长效机制。

5.建立在籍休学创业制度

实行弹性学期制,凡创办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学生,可按有关规定休学创业,在规定时间内,可以返回学校完成学业。优先支持参与创业的大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6.丰富创新创业文化活动

邀请校内外专家定期举办“创业讲坛”,宣讲创业政策、创业形势、创业体验,启发创新创业思路;加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大赛等赛事活动,培育一批社团式创新创业梯队,支持创业沙龙、创业俱乐部、创业工作部等学生交流和自我管理组织的建设,催发创新创业思想火花;创新大学生科技文化节、大学生社团文化节等活动,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周,定期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交流和成果展示,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二)强化创新创业服务,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7.积极开展创业咨询服务

组建大学生创业咨询专家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法规、项目、注册、融资(包括政府贷款)、运营等方面咨询服务。

8.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学校加大投入,同时争取社会支持,积极资助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校每年设定一定数量的创新班(组);组织开展一批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项目,设立若干项创新创业课题项目(活动),确保更多学生接受创新创业实践锻炼。扶持打造重点创新创业项目(活动),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活动)竞赛,进一步强化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训练。

9.加强创新创业大赛工作

支持学生参与申报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课题和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推动比赛项目与社会对接,吸引社会力量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推动比赛项目向创业项目转化,形成“萌芽—选拔—挖掘—培育—转化”工作链条。

10.建立“湖北科技学院创星网”

整合学校、企业和社会等各方面资源,建立专门网站,集中打造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信息网络平台。争取地方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创业服务指导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等专业公共服务机构,将创业大学生的人事代理、档案保管、权益保障、法务咨询和法律援助等纳入服务范围。

(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质量

11.加强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2016年完成行政楼一楼改建工作,改善孵化基地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环境,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基本条件和“一站式”孵化服务。结合工程实训中心建设项目,争取申请国家级创新创业孵化器。

12.统筹利用学校现有资源,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

13.加强校地合作

争取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更多政策支持和项目、资金、场地等要素支持;争取更多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项目;加强与咸宁各行业部门对接工作,拓展创新创业教育空间和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统一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教学、科研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研处、科技产业处、国资处、财务处、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资产经营公司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创新创业工作,审定工作制度,统筹教育资源,决定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招生就业处:统筹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开展;负责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建立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导师库;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第二课堂活动;建立维护创新创业工作信息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校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优秀创业校友资源的收集等。

学工处:负责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组织宣传,创新创业氛围的营造。

团委: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建设管理;举办科技文化节、社团文化节等。

教务处:负责制定创新创业教育规划,创新班(组)的管理,创新创业教材的编写,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与安排;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计划的组织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研究等。

科研处、科技产业处:学生创新创业科研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类科研项目遴选,为遴选项目推荐校内外专家;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负责企业与学校创新创业项目的对接等。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协调开放各实验室,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活动场所。

财务处:创新创业基金和工作经费的使用监管。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负责政府创业培训项目。

资产经营公司:指导、代理创业团队注册、营运等相关业务。

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负责本单位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协助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项活动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完善工作制度

出台《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规划》、《湖北科技学院创新班(组)建设和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湖北科技学院大学生创业导师管理办法》等制度,从制度上鼓励和保障学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

(三)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

学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同时,积极争取成功校友、知名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和成果孵化提供多渠道资金扶持。

(四)进行激励表彰

定期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成绩与成果,组织专家评选大学生“创新之星”、“创业之星”等,对优秀学生、团队、项目及指导教师、组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湖北科技学院

                      2016年8月30日


湖北科技学院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