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学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学院领导会议讨论研究决定,现制定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阮若林  徐四六
 副组长:杨时骐  江伟  余维
 成员:彭微  汪素涵  黎平国  乐建兵 邓巧平
 二、转入、转出计划
 1.各专业转入的学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50%,具体各专业转入人数计划见下表
 2.各专业转出的学生总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的20%,具体各专业转出人数计划见下表
 
  
   
    专业名称  | 
    专业招生计划  | 
    转入人数  | 
    转入人数比例  | 
    转出人数  | 
    转出人数比例  | 
   
   
    生物医学工程  | 
    108人  | 
    54人  | 
    50%  | 
    21人  | 
    20%  | 
   
   
    医学影像学  | 
    84人  | 
    42人  | 
    50%  | 
    16人  | 
    20%  | 
   
   
    医学信息工程  | 
    38人  | 
    19人  | 
    50%  | 
    7人  | 
    20%  | 
   
   
    智能医学工程  | 
    59人  | 
    29人  | 
    50%  | 
    11人  | 
    20%  | 
   
  
 
 三、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
 1.转专业工作遵照《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执行。
 1.1学校招生录取时对学生专业选择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1.2高考所选科目不满足转入专业要求的,不得转专业;
 1.3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1.4广播电视编导、表演、舞蹈表演、音乐学等艺术类专业,不得转专业;其他艺术类专业(美术类、设计学类)录取学生只能转入同类别其他专业;
 1.5体育学类、国家免费医学生、学前教育(中职技能)、护理学(中职技能)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1.6普通专升本学生按教育厅政策规定不能转专业;
 1.7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得转入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
 1.8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的,不得转专业;
 1.9学生高考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要求的,不得转入相关专业,如有色盲色弱的学生不得转入医学类专业。
 2.每个专业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20%;超出该限额,以第一学期考试课(以培养方案中考核方式为准)总评成绩结合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每个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计划的50%。申请转入人数超过限额的专业,以第一学期《大学英语读写Ⅰ》《大学英语听说Ⅰ》和《形势与政策》3 门课程的期末成绩占比60%结合高考成绩占比40%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不另行组织考试。
 3.获批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完第一学期的所有课程,转入新专业后,应补修转入专业已开但本人未修的课程。因此,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应充分认识到学习上的难度,谨慎提出申请。 
 4.学校决定组建2023级临床医学专业(眼耳鼻喉方向)班,转入条件参照临床医学专业要求,班级规模暂定为60人。
 5.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在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的情况下,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留级申请转专业,必须符合转专业基本要求,经学校同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转出专业的程序
 1.申请
 学生填写《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本人手写签名,2024年1月1日之前将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给各班班主任,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1月2日11点之前,由班主任将本班《湖北科技学院转专业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电子版上交教办。
 2.审核
 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提交的转专业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3.转出专业名单公示、上报
 2024年1月5日前,学院经审核后对拟转出学生的信息进行公示,将《湖北科技学院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情况明细表》、《**学院2023年申请转专业学生统计表》(纸质和电子版)集中上报教务处,由招生就业处对申请转专业学生高考科目情况进行复核后,由教务处按《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确定可转出学生名单,经公示后通知各学院及学生。
 五、转入学院遴选
  根据本院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和注意事项实施细则,对转入的学生进行遴选,确定转入专业学生名单后,1月20日前上报《**学院2023年可转入学生明细表》《**学院2023年学生可转入学生统计表》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教务处(纸质版需院长签名盖章),由教务处统一公示。
 六、其他说明
 1.本转专业管理办法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教学办电话:0715-8266030
 
  
 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教学办 
 2023年12月24日